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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的公告

  • 通化市人民政府 www.tonghua.gov.cn
  • 日期:2026-03-05
  • 来源: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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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纠治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依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线索范围
  (一)违规异地执法问题线索。不遵循属地管辖原则,无正当理由跨区域执法,将外地案件纳入自身管辖范围;违规实施异地行政检查、查封、处罚;违法查封、冻结、划转外地企业和个人财产等行为。
  (二)趋利性执法问题线索。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违规设置电子监控系统,乱罚款、滥收费;利用行政执法权力吃拿卡要、谋取利益;将执法与经济利益挂钩,采取“钓鱼”执法、“远洋捕捞”式执法,行政执法行为与个人或部门存在利益输送;只注重罚款而忽视违法行为纠正和教育,以罚代管、一罚了之等行为。
  (三)乱收费问题线索。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未按规定范围、对象、标准收费、未执行取消停征、免征、减征等降费政策;利用行政职能指定服务、强制服务等手段收取中介服务费用或只收费不服务;违规将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交由事业单位或中介组织承担并收取费用等行为。
  (四)乱罚款问题线索。违反过罚相当原则,无处罚依据擅自设定罚款项目;不具备执法资格的单位或个人实施罚款;未按规定程序实施罚款;不执行国务院已取消罚款事项的决定;随意给予顶格罚款或者高额罚款;对已超过法定追责期限的违法行为实施罚款;以罚代管,只罚款不纠正违法行为等行为。
  (五)乱检查问题线索。不具备行政检查主体资格实施检查;未按照公布的行政检查事项和标准实施检查;未按照规定程序实施检查;随意扩大行政检查范围;对同一主体多头检查、重复检查、任性检查、以各种名义变相检查,对已检查合格事项重复检查,随意入企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专项检查“走过场”、运动式执法,以观摩、督导、考察等名义变相检查;检查时未全程使用“我要执法APP”等行为。
  (六)乱查封问题线索。无审批手续的乱查封、乱扣押、乱冻结;查封与案件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重复查封;超期查封;违规使用或处置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等行为。
  (七)其他涉企行政执法及违规执法问题。
  三、线索受理方式
  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反映问题:
  通化市司法局:东昌区秀泉路582号205室
  联系电话:3211595     邮箱:thssfj@126.com
  集安市司法局:集安市鸭江路3001号424室
  联系电话:6227636     邮箱:jafzj7636@163.com
  辉南县司法局:辉南县朝阳镇爱民大街49号政执法协调监督科
  联系电话:8222360     邮箱:xwyfzxb2021@163.com
  柳河县司法局:柳河县站前路1251号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
  联系电话:7250148     邮箱:lhxsfjfzk@163.com
  通化县司法局:通化县同德路2699号1108室
  联系电话:5722212     邮箱:thxfzbgs@163.com
  东昌区司法局:东昌区江畅路269号东昌区司法局行政执法
  协调监督科
  联系电话:6106244/6106238   邮箱:dcqsfj@126.com
  二道江区司法局:二道江区东通化大街946号302室
  联系电话:3737009     邮箱:zfjdfyys@163.com
  四、注意事项
  (一)受理范围主要为本公告征集范围中明确的7类问题线索。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请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提出。已由纪检监察、信访等部门受理,或已申请行政复议和进入司法程序等相关问题线索,不纳入本次线索征集范围。
  (二)提倡实名反映问题线索,并提供反映人的有效联系方式。问题线索应当准确、详细,包括所反映问题的发生时间、涉及的执法单位、具体问题描述、相关证据材料等信息。受理部门对反映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三)线索反映人应当客观真实反映问题,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严禁借反映问题名义对他人诬告、陷害。对收到的虚假线索,我们将转有关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核查处理。
  特此公告。
  
通化市司法局  
2026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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