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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化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调整通化市市级河长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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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级河长制成员单位: 因市级领导同志工作变动,为保持河长制工作连续性,现将我市市级河长调整如下: 哈泥河 市委副书记、市委组织部长 常 预 三统河 市委常委、副市长 舒坤良 一统河(含支流乌鸡河、碱水河) 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长 孙 波 青沟子河 副市长 陈 宇 荒沟河 副市长 于午丁 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调整时集中统一发文,其他市级领导调整变化由新任领导自然接替,不再另行发文。请相关地区及时更新河长制公示牌。 通化市河长制办公室 2025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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