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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问题追责问责情况

  • 通化市人民政府 www.tonghua.gov.cn
  • 日期:2024-12-26
  • 来源:通化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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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6月28日至7月17日,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23年12月12日向我市反馈督察情况,同时移交损害生态环境相关问题,要求依规依纪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市纪委监委于2023年12月14日接到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的《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责任追究问题清单》后,高度重视,及时组织人员对反馈内容进行了核实,共追责问责党员干部20名,其中,县处级领导干部4名、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16名。另外,对相关干部进行了日常监督约谈提醒。 

  一、关于通化市建成区内建筑垃圾处置不力,混堆乱倒现象严重问题。自2020年以来,通化市建成区建筑垃圾产生量约 11.88 万立方米,但未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或资源化利用处置场,导致建筑垃圾无规范场所堆存。通化市未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制定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导致建筑垃圾污染防治长期无规可依、无政策支撑。按照《通化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方案》,通化市仅谋划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及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项目,但建设方案2022年基数值及2025年目标值确定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均为0,对建筑垃圾治理约束不足。督察组现场检查时发现,盛世华都小区后侧拆迁地块内从2016年至今倾倒大量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炉渣等,已堆存形成四座垃圾小山。通化市朝鲜族中学对面有约1万立方米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混堆。除建成区外,医药高新区自安村二组附近,有一长约三公里左右的建筑垃圾带,环境污染风险较大。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臧海波批评教育处理。 

  二、关于通化市城市管网改造进展缓慢雨季溢流问题。督察组对通化市雨季溢流问题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通化市中心城区还有44.25公里雨污合流管网未完成改造,雨污合流管网仍占比22.2%,2022年管网外水及雨水渗透率为25.8%。通化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应新建截流管网45.9公里,实际只完成20公里,完成率为43.6%,并在距通化市污水处理厂约4km的玉带河上,东昌区城市污水管道设置了溢流口,雨季溢流严重。2023年7月11-12日,通过对玉带河溢流口左、右两侧河水水质检测,主要污染物 COD和氨氮浓度分别为142mg/L、23.0mg/L和157mg/L、18.3mg/L,超污水处理厂一级A排放标准1.84倍、3.6倍和2.14倍、2.66倍。通化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解决雨季溢流问题”整改时限为2023年12月,整改工作存在逾期风险。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市住建局负责生态环保工作的二级调研员宋建德批评教育处理。 

  三、关于通化市河长制形同虚设,部分河道生态环境堪忧问题。通化市河长制落实不到位,部分河道生态环境堪忧。一是通化县大横道河、快林源河、大倒木村河、蝲蛄河、二密河,集安市麻线乡麻线沟、榆林河,柳河县三统河等河道内存在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废弃物乱堆现象。二是通化市东昌区月宫岛、真心岛、帆船岛项目,在未取得洪水影响评价批复的情况下开工建设。三是通化市浑江湾湾川水库采砂场洗砂尾水未经任何处理,大量泥沙废水直排河道,砂场多个柴油桶堆放在河道内,无任何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四是集安市双合盛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采砂场)采砂许可证已过期,但仍在违规开采。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给予通化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彭飞批评教育处理,市水利局副局长王习春批评教育处理;给予通化县英额布镇英额布村党支部书记于化鹏党内警告处分,通化县二密镇东宝新村街道办党支部书记、三级主任科员薛惠文谈话提醒处理,通化县森通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刘云峰(时任英额布镇党委书记)谈话提醒处理,通化县英额布镇庆生村党支部书记王成财诫勉谈话处理,通化县英额布镇大倒木村党支部书记李营诫勉谈话处理;给予集安市麻线乡麻线村文书马端玉党内警告处分,集安市麻线乡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侯建军诫勉谈话处理,集安市麻线乡副乡长逄明瑜批评教育处理,集安市榆林镇迎水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蔡京花诫勉谈话处理,集安市榆林镇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卢正平批评教育处理,集安市榆林镇副镇长刘晓东提醒谈话处理,集安市水利局副局长金鑫批评教育处理;给予柳河县三源浦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董利斌批评教育处理。 

  四、吉林通化国际内陆港务区(现陆港经济开发区)污水治理问题突出。吉林通化国际内陆港务区成立于2016年,规划总面积 79.65平方公里,由主导发展区域和侧翼发展区域组成。根据《吉林通化国际内陆港务区总体规划(2018-2035年)》,港务区二密组团规划近期建设规模为1.0万立方米/日的污水处理厂,2020年6月委托编制了《吉林通化国际内陆港务区城市污水处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工程内容为在2020年12月建成水处理规模为5000立方米/日及配套污水管线15260米。督察发现,二密镇区段污水管网至今未建设,污水处理厂建成但无法运行。二密镇镇区生活污水经3处化粪池分别收集后,通过3个生活污水排放口直接排入二密河。经抽样监测,结果显示化粪池外排污水严重超标,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分别为279毫克/升和35.5毫克升,超污水处理厂一级A排放标准4.58倍和6.1倍,对二密河水环境质量有影响。港务区巡河检查力度不够,实施清河行动不力,对二密河生活污水直接排放口未采取任何措施。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陆港经济开发区建设局局长王建新党内警告处分,陆港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副局长纪云峰提醒谈话组织处理;时任陆港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局长孙尚龙因还有其他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移送检察机关。 

  五、通化市吉林哈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违规开采砂石料问题 

  经核查,吉林哈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刘永利对环保工作重视不够,掌握有关情况不够清楚,对其进行日常监督提醒谈话。 

  上述通报的典型问题,反映出我市个别县(市、区)、部门和部分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不力,抓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意识不强、监督管理不严等问题,严重影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损害党和政府形象,侵蚀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必须坚决查处、严肃问责。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深刻警醒,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决贯彻落实督察反馈意见,统筹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失职失责问题,为建设生态强市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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