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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45号提案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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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工党通化市委会: 贵单位在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市人口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45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人口问题始终是一个事关全局性、长期性、战略性的问题,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答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认识、适应、引领人口发展新常态,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就“健全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提出:以应对老龄化、少子化为重点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健全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有效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完善生育休假制度,建立生育补贴制度,提高基本生育和儿童医疗公共服务水平,加大个人所得税抵扣力度。加强普惠育幼服务体系建设,支持用人单位办托、社区嵌入式托育、家庭托育点等多种模式发展。把握人口流动客观规律,推动相关公共服务随人走,促进城乡、区域人口合理集聚、有序流动。对推进我市人口高质量发展具体目标任务指明了方向。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生育水平有所提高。制定出台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发展实施方案,落实生育支持各项政策措施。落实生育登记网上办理、跨省通办,推进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等 “一件事一次办”落地。落实人口监测、人口预警制度。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落实计生特殊家庭“三个全覆盖”。 (二)托育服务供给不断扩大。持续推进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制定下发了《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大力实施普惠托育专项行动及托幼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制定《通化市千人口托位数工作推进方案》,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托育机构,增加以0-3岁婴幼儿照护为重点的托育服务供给,加强托育机构备案管理和统计调查,逐步提高公共场所及用人单位母婴设施覆盖率。 (三)妇幼健康水平持续提升。 推动婚前医学检查和优生咨询指导“一站式”服务,落实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增补叶酸服务,为生育困难的夫妇提供不孕不育诊治,促进生殖健康服务融入妇女健康管理全过程。实施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全面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提升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能力,提供优质的生育全程医疗保健服务。完善出生缺陷防治网络,加强产前筛查机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推动围孕期、产前产后一体化管理服务。加强新生儿代谢性疾病筛查、听力障碍筛查及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 根据青春期、育龄期、孕产期、更年期和老年期妇女的健康需求,提供宣传教育、咨询指导、筛查评估、综合干预和应急救治等全方位卫生健康服务,提高妇女健康水平。推进妇女“两癌”筛查和防治。 各项指标均达要求标准。贯彻落实《母乳喂养促进行动计划 (2021-2025年)》(国卫妇幼发 〔2021〕38号),开展母乳喂养、婴幼儿辅食添加等养育指导。 三、存在问题 (一)生育率持续下降。虽然国家实施了全面三孩政策,制定出台了《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但我市的出生人口仍呈逐年减少趋势,生育率仍持续下降,已经连续几年出现人口负增长。 (二)普惠托育机构面临发展困境。截至目前,全市没有公办托育机构,公办幼儿园开设托班的比例较低,不能满足群众需求。针对托育服务政府投入不足,补贴不到位,再加上出生人口逐年减少等叠加因素的影响,普惠幼儿园托班招生难,现有托位入托率不足20%,经营面临一定困境。 (三)母婴安全仍面临巨大风险和挑战。随着出生人口逐年减少,高龄、瘢痕子宫、妊娠合并慢病及肥胖等高风险孕产妇逐年增多,给母婴安全造成一定压力。再加上基层助产机构,人员短缺、技术能力不强,设施设备不足或不完善,人员招聘和引进困难,给基层工作带来一定风险。 (四)基层人口工作压力巨大。随着全国第二次人口出生高峰期出生人口逐渐进入老龄,计生各项奖励扶助政策目标人群越来越多,资格确认、档案建立等工作量越来越大。再加上基层机构改革,卫生计生职能整合,全面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基层人口网络逐年出现不健全或断层严重,极大地影响了人口工作的开展。 四、对策建议 下阶段工作中我们将“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作为推进全市人口工作的根本遵循,强化政府主导,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的合力,落实优化生育政策各项支持措施,健全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 (一)加强人口服务体系建设,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落实母婴安全提升行动,强化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加强危重孕产妇、儿童管理,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儿童死亡率。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网络体系建设,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开展妇女常见病、多发病普查普治,落实妇女“两癌”筛查、“艾梅乙”检测等。落实0-6岁儿童眼保健及视力筛查。 (二)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推动政府出台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协调相关部门完善落实住房、医保、医疗、教育、税收、就业等方面的生育支持措施,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完善计生家庭全方位帮扶政策措施,落实好关怀关爱相关政策。 (三)落实生育休假制度,建立生育奖励补贴政策。推动各相关部门落实产假180天、男方护理假25天,夫妻双方每人每年累计育儿假20天。推动政府制定生育奖励、养育补贴等政策,鼓励生育。 (四)加强妇幼项目支撑。一是开展妇幼健康服务项目: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免费增补叶酸项目;国家妇女“两癌”筛查项目;“艾梅乙”免费检测项目;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筛查项目;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新生儿代谢性疾病、听力筛查项目;免费婚检项目等。二是开展人口相关工作项目: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城镇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一次性奖励政策;“护工保险·亲情援助”项目等。三是开展优生优育项目。实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基本避孕服务、人口监测等项目。四是开展普惠托育专项行动。支持社会力量发展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和综合托育服务机构;鼓励各类 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的普惠托育服务。五是开展儿童和青少年服务项目。加强0-6岁儿童健康管理,开展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实施中央转移支付重点地区儿童营养改善和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提升儿童健康服务的可及性。
通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6月10日
承办单位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张晓婵 3213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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