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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81号提案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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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通化市委会: 贵单位在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新〈公司法〉普法力度的建议》(第81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3年12月29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表决通过了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自2024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确保企业家、投资者、公司高管等相关者了解并掌握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提高企业依法经营水平,增强市场主体的法治意识,市司法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职责分工,扎实开展了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宣传普及工作,收到明显成效。 一、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市司法局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以市委依法治市办名义印发了《通化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清单》,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纳入普法责任清单,指导监督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宣传普及工作,形成了“大普法”工作格局。连续4年印发《关于报送年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总结的通知》,对年度普法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调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针对各单位报送的年度工作总结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组织各单位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整改结束后报送书面整改报告,实现了闭环式管理,提高了普法工作质效。 二、扎实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市司法局结合“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组织“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深入企业,大力宣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涉企法律法规,全面提高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意识和能力,助力企业防范化解风险、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促进商事活动的健康有序发展。市商务局专门制作了《新公司法解读》课件,在通化市市场建设服务中心开展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开展集中宣讲活动。同时,联系了通化市餐饮美食协会、通化市饮食文化研究会、通化市人参产业协会、通化市融创双创园等商会协会,将学习资料和课件下发给上述协会商会负责人,鼓励并促使其在协会成员单位中开展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培训和宣讲,帮助企业及其相关人员快速了解新法的相关规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托通化市政务服务中心企业开办窗口,与企业近距离接触,通过电话咨询、窗口一对一解答、服务台展示、发放办事指南等方式,帮助企业办事人员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改后与已相关的重点内容,便于企业将内部管理模式与新的公司制度准确接轨,提高登记注册工作效率。组织企业及代理中介机构座谈会,集中对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制度变化,以及相关热点问题进行解读,提高企业管理人员的自律意识和风险意识。结合省市场监管厅开展的“吉林省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深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开展调研,了解经营主体的经营状况、困难问题、政策需求,有的放矢宣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内容,引导经营主体向现代企业制度方向发展。自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颁布实施以来,全市累计开展专题讲座116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1.2万余份。 三、常态化开展以案释法活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市司法局组织法官、检察官、律师、行政执法人员依托通化市融媒体中心“与法同行”节目,围绕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背景、主要内容和重大变化,从公司的设立、组织架构、股东权利义务等方面进行详细宣讲,提高了广大群众对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知晓度、关注度。同时,开展以案释法,在线解惑答疑,回应百姓关切。两年来,共播出法治节目21期,收听收看观众达35万余人次,在全市营造了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中开展以案释法,精心挑选典型案例,主动告知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实施行政执法行为的法定依据、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和救济途径等内容,将程式化的执法方式转变成讲道理、明依据、听辩解的过程,有效提升了普法成效,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第81号提案提出的工作建议,注重在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普法形式、强化工作监督等环节持续发力,进一步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宣传普及力度,切实增强市场主体的法治意识,提高企业依法经营水平。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持续开展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宣传普及工作。司法行政部门以“法律七进”活动为载体,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开展培训等形式详细解读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利用官方网站、媒体平台等渠道,定期发布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解读文章和典型案例,引导公众提高对新法的关注和认知程度。组织律师、普法志愿者、法律明白人深入到企业、社区等地,开展“法润民企 共营未来”专项行动,主动做好“三送三服务”“联千家万户”工作,形成全社会学习宣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浓厚氛围。商务部门鼓励协会、商会等组织开展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培训和宣讲工作,帮助企业及相关人员快速了解新法的相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在受理新设或变更登记等业务时,向企业发放宣传手册,提示企业依法经营。 二是组织编写有关普法读物。司法部门要坚持效果导向,根据不同类型的目标群体,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实际案例,适当插入图表、漫画或图片等形式,组织编写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普法读物,制作独特的相关普法产品,使读物内容更加丰富多彩,吸引读者注意力。 三是创新普法形式。各相关部门要主动适应新时代信息传播规律和传播方式,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以及新媒体,以更加生动、直观的方式向公众普及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大力营造法治宣传氛围。 四是健全完善监督机制。市司法局要持续推动全市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对相关部门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宣传普及情况进行调度,并纳入年度依法治市考评中,确保全市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普法工作有效推进。同时,利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强与企业沟通联系,了解企业在新法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为企业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通化市司法局 202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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