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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8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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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金平代表: 您在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大力推广通化市苗木产业稳健发展的建议》(第87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多年来,通化市林木种苗工作围绕“引导、规范、监管、服务”等职能,以政策为主导,以市场为手段,以实施工程项目为重点,积极推进依法治种、科技兴种进程,在提高种苗质量、规范市场秩序、强化种苗管理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为全市造林绿化提供了大量优质的苗木,为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目前,通化市共有国家级良种基地2个;国家级种质资源库1个;省级种质资源库2个;省级保障性苗圃1个;林业苗圃330余个。 一、提高良种种子产量,推广和使用良种苗木。 《种子法》明确规定:国家扶持种质资源保护工作和选育、生产、更新、推广使用良种,奖励在种质资源保护工作和良种选育、推广等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一直以来,我们鼓励育种创新,保护植物新品种权,每年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加大对种质资源库、良种基地和保障性苗圃的补助补贴,保护扩繁优良种源、提高良种种子产量、推广生产和使用良种苗木。 二、积极组织交流,搭建苗木电商平台。 近几年,我市每年组织生产经营单位报名参加国家级、 省级交流会、展览会1次,便于经营单位提高市场曝光、洞察行业趋势、开拓业务市场、交流学习技术。依托“吉林省种苗信息服务平台”,组织151个生产经营单位录入基本信息、指导使用者发布供求信息,进一步解决了种苗供求信息不畅的问题。支持开展苗木订单生产,避免苗木生产的盲目性;鼓励苗木电商行业的发展,为苗木市场创造多元化的销售渠道。 三、定期开展培训,强化人才引进。 我市每年至少组织各县(市、区)林木种苗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参加省级以上培训1次。紧跟上级部门步伐,切实加强涉农领域人才队伍建设,着力破解基层一线引才难、留才难的问题,积极推进“三支一扶”、落实乡村振兴人才“订单式”培养等政策,引导科研院所、高校与种苗基地、龙头企业合作,推动育种创新难关,加强乡土树种、珍稀树种的良种选育和推广。下一步,我市将持续加强林业相关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指导种苗生产经营单位建立“阶梯式”培养计划,着力培养实践性专业人才,为林木种苗发展提供较好的人才智力支撑。 四、严格执行相关政策,稳定苗木用地需求。 依据相关规定,目前,集体林地租期一般不超过70年、国有林地有偿使用原则上不超过30年,且可根据实际情况优先续租,以上政策基本满足绝大多数生产经营者稳定生产的预期。 感谢您对通化林木种苗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通化市林业局 2025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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