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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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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兆峰代表:
您在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新能源出租汽车换电站附近建设公厕的建议》(第9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现场踏查,您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其中,江南科技馆换电站公厕问题已经解决,系由玉和田昌玉公司将原位于市中级法院门前的移动公厕调配至换电站。同时,您建议在该区域增设公厕问题,因该区域目前无预留公厕建设用地,暂不具备增建公厕条件。 下一步,东昌区市容环境服务将立足属地工作实际,积极配合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做好公厕建设管理相关工作。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多提宝贵建议和意见。
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政府 202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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