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建议提案>代表建议

对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通化市人民政府 www.tonghua.gov.cn
  • 日期:2025-07-23
  • 来源:
  • 【打印】 【关闭】

赵欣代表: 

  您在市届人大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将部分2000年后建成的亟待改造的老旧小区纳入改造计划的建议》(15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到:通化市东昌区丽园小区B区自2009年建成,共有21栋居民楼,94个单元。结合《通化市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实施方案》《通化市老旧小区改造设计方案》等一系列老旧小区改造相关政策,将该小区进行改造,本着改造后小区能封闭尽量封闭,并全部纳入物业管理原则,解决居民的热点关注问题。如果不能提前纳入旧小区改造计划,住建等相关部门应该就小区公共设施维修、道路破损维修、上下水管理疏通等问题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技术指导和资金援助,确保居民出行安全和便利,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求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吉建城〔202464 号)文件规定:将2000年底前建成需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纳入2025年改造计划,确保完成“十四五”老旧小区改造规划目标任务。通化市东昌区丽园小区,社区上报建成年限为2009年,不符合老旧小区建成年限要求。建议社区帮助该小区启用房屋维修基金,来改善居民的生活条件。 

  通化市旧改办已将丽园小区计划纳入“十五五”规划,待省住建厅及省发改委通过批准“十五五”规划后,将按照规划逐年实施。 

  感谢您对城市建设的关注和建议,您的热心和关注是对我们工作最大的支持和帮助,希望您在今后继续关注城市建设,为我们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通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202573 

    

  承办单位联系人姓名及电话:赵思名  3617678 

主办:通化市人民政府

承办: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传真:0435-3250833

版权所有: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吉ICP备05000673号 网站标识码:2205000001 吉公网安备 220500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