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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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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欣代表: 您在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将部分2000年后建成的亟待改造的老旧小区纳入改造计划的建议》(第15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到:“通化市东昌区丽园小区B区自2009年建成,共有21栋居民楼,94个单元。结合《通化市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实施方案》《通化市老旧小区改造设计方案》等一系列老旧小区改造相关政策,将该小区进行改造,本着改造后小区能封闭尽量封闭,并全部纳入物业管理原则,解决居民的热点关注问题。如果不能提前纳入旧小区改造计划,住建等相关部门应该就小区公共设施维修、道路破损维修、上下水管理疏通等问题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技术指导和资金援助,确保居民出行安全和便利,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求”。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吉建城〔2024〕64 号)文件规定:将2000年底前建成需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纳入2025年改造计划,确保完成“十四五”老旧小区改造规划目标任务。通化市东昌区丽园小区,社区上报建成年限为2009年,不符合老旧小区建成年限要求。建议社区帮助该小区启用房屋维修基金,来改善居民的生活条件。 通化市旧改办已将丽园小区计划纳入“十五五”规划,待省住建厅及省发改委通过批准“十五五”规划后,将按照规划逐年实施。 感谢您对城市建设的关注和建议,您的热心和关注是对我们工作最大的支持和帮助,希望您在今后继续关注城市建设,为我们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通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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