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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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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通化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要求,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市政府各部门对2021年重点工作事项进行了梳理,筛选出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和影响面广的8项决策事项纳入通化市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列入清单管理的决策事项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审核程序开展前期工作,并适时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 附件:通化市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10日
附件 通化市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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