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医疗保障局
Tonghua Municipal Bureau of Healthcare Security
通化市医疗保障局
Tonghua Municipal Bureau of Healthcare Security
2025年,市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安排,聚焦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要求,认真落实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大力推进医疗保障领域法治政府建设,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筑牢法治建设思想根基
局党组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全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开展集中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坚持学以致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医疗保障法治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法治医保建设的具体实践,进一步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能,持续提升医保治理效能
1.巩固完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持续巩固“三医联动”改革,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舆情管理工作,加强政策引导,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持续完善生育医疗保障政策,提高生育保险对二孩和三孩生育保险产前检查支付限额,落实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省级医疗服务项目目录支付政策,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2.强化医保基金监管执法。制定《关于开展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交叉互查暨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回头看”工作的通知》,明确监管对象和监管重点,在全统筹区同步开展各项监管工作任务。采取日常监管、飞行检查、专项检查、智能监控等方式,依托智能监控数据筛查比对和审核功能,实现对统筹区内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现场检查全覆盖。加强与公安、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协作,落实行刑衔接机制,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
3.强化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常态化开展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按照省级价格政策标准制定本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维护人民群众和医药机构合法权益。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升依法决策水平
1.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认真执行《通化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办法(试行)》,对依职能拟作出的重大工作事宜和重要事项,经过局党组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研究后作出决定,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推行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依据《通化市医疗保障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管理制度》,对本部门或本部门牵头联发的规范性文件从制定主体、制定权限、制定程序、制定内容等方面开展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和实施监督,从源头上杜绝和防范违法违规文件的出台。积极配合市司法局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提出清理建议,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
3.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审核、涉法涉诉案件处理等方面的专业作用,提升依法行政专业化水平。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1.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执法事项清单、执法人员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托“我要执法APP”平台和“互联网+监管”平台,实现对定点机构的“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确保执法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
2.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严格落实《吉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办法》,进一步量化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确保行政处罚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做到程序正规、依据正确、过罚相当。
3.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全市医疗保障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业务培训,重点加强执法程序、案卷管理、裁量基准适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等关键环节培训,补齐执法能力短板。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不断提升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和执法水平。
4.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严谨推进涉企行政执法,建立涉企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并公示,坚持以教育引导为主,体现执法温度,优化营商环境。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规范运行
1.自觉接受监督。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化政务公开,加强医保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2.加强内部监督。完善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强化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制约。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提升执法质量。
3.落实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执法岗位和执法责任,建立健全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坚决纠正乱执法、不执法问题。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医保领域和谐稳定
1. 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严格落实新修订《行政复议法》,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积极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
2.强化网络舆情应对。严格执行《通化市医疗保障局网络舆情应急预案》,密切关注社会舆论导向,加强对网络舆论的及时监测、有效引导,积极化解网络舆论危机,维护社会稳定,为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七)创新普法宣传形式,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1.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结合医保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联合县区医保部门前往社区和医疗机构开展宣传活动,不断增强定点医药机构和广大参保人的法治意识。
2.开展全覆盖政策宣讲。对市属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全覆盖医保政策宣讲,重点解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守法意识。
3.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医保法律法规和政策,曝光典型案例,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存在的不足
一是行政执法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医保基金监管行政执法工作专业性强、涉及环节多,执法人员医学、药学、法律、信息技术等专业知识储备仍需加强,基层监管任务繁重与监管力量不足的矛盾依然存在。
二是普法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增强。医保业务工作相对繁重,普法宣传教育的广度深度不够,对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的精准普法还需加强,普法形式仍需进一步创新。
三是医保信息化智能化监管能力有待提高。随着欺诈骗保行为更加隐蔽、手段更加多样,现行智能监管规则与支付方式改革新形势的适应性还需增强,大数据监管手段的应用还需深化。
三、健全工作机制,提升法治建设质效
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工作,将法治建设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领导全面部署安排局系统法治工作,形成法治工作“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员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法治建设各项举措,积极分析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和党政一把手,坚持做到重要工作、重大问题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全面提升医保系统法治建设水平。
四、2026年工作安排
(一)持续强化思想理论武装。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毫不动摇地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医保工作全过程,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范化解风险、维护安全稳定,提升人民群众参保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二)持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制定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地提高全市医疗保障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定期组织开展医保基金监管行政执法业务培训,通过以查带训、案卷评查等方式提高基金监管人员实战能力。加强对各县区医保部门行政执法情况的现场督导,督促问题整改,全面提升法治化监管水平。
(三)持续深化普法宣传教育。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秉持“法治医保护航民生健康生活”理念,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拓展普法宣传渠道,提高普法宣传针对性,不断增强医保系统干部职工、定点医药机构和广大参保人员的法治意识,确保医保政策有效落地执行。
(四)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不断提升医疗保障领域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为全市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通化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