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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知识】问题72: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是什么?

时间:2019-08-09 来源:审计署审计科研所 沈科言

 

  一、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 

  二、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 

  三、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四、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 

  五、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 

  六、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七、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 

  八、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