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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时间:2023-10-25 来源:通化市审计局 人教科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拟订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对审计工作相关重要问题进行研究,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和审核有关工作,对审计成果进行整理研究和综合利用。

(二)法规审理科

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监督检查下级审计机关的审计业务质量,纠正或责成纠正下级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负责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

(三)人事教育科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承办协管县(市、区)级审计机关负责人的有关事项。

(四)财政审计科

组织审计国家、省和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审计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区级政府、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和吉林通化国际内陆港务区管委会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组织审计市级预算收入执行情况;承担省审计厅组织的税收征管和社会保险费征收等情况审计。

(五)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

组织审计市政府投资、以市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关系到全市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工程项目。

(六)行政事业审计科

组织审计与市财政有拨款关系的人大、政协、民主党派和社会团体的财政财务收支。组织审计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及所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和专项资金。组织电子数据、网络安全、电子政务、信息化项目等方面的审计及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工作。

(七)企业金融审计科

组织审计市属国有企业和市政府规定的市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以及财务收支。组织审计市属国有金融机构和市政府规定的市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地方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组织审计地方金融管理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组织审计市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以及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   

(八)社会保障审计科

组织审计市政府相关部门、县(市、区)级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九)农业农村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审计科

组织审计农业农村、扶贫开发以及其他相关公共资金和建设项目。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

(十)经济责任审计科

按规定负责对依法属于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县(市、区)级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承担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有关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