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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十一月)

时间:2018-11-22 来源:
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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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序号 所在地 水源地名称 保护区类型(一级/二级) 问题类型 问题具体情况 整治进展情况 计划完成 时间 备注
1 通化市 哈泥河饮用水源地 二级 渡口     因长春沟村和长青村孩子上学建立码头,占地约20平方米,载30人汽油渡船一艘。 4月份对对渡船进行检查。筹集资金建设防渗池,6月份完成了储放储油罐防渗池建设工作并规范了渡船运输行为。定期对渡船进行检查。           2018年6月 完成
2 通化市 哈泥河饮用水源地 一级 交通穿越     一级保护区内有二道江区桃源村至通化县光华镇公路约10公里。 4月份制作限高、限宽门架和警示牌。5月份完成制作并安装到位。开展了宣传,提高保护区内居民保护水源意识。 2018年6月 完成
3 通化市 哈泥河饮用水源地 一级 农业面源污染     一级保护区内有基本农田113公顷。其中,东昌区21公顷,二道江区20公顷,通化县管光华镇47公顷、二密镇25公顷。 积极宣传引导保护区内农民科学施用农药、化肥,开展技术培训班。规范农药、化肥市场秩序。制定《哈泥河水源保护区有机特色农业发展规划》。 2018年8月 完成
4 通化市 哈泥河饮用水源地 一级 生活面源污染     一级保护保护区有村民309人居住。 设立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收集设施,将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统一收集外运处置。 2018年10月 完成
5 通化市 哈泥河饮用水源地 二级 工业企业     二级保护保护区有5户工业企业(通化神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通化县光华木材加工厂;老兵御砚坊加工销售中心;银河工艺制品厂;孤砬子免烧砖厂)。 对企业制定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进行指导、督查;对企业进行全面停产整治,严格执行企业生产前向相关部门进行申请制度,监督企业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进行生产;加强监管,定期检查,确保企业按照环保要求进行生产。 2018年10月 完成
6 通化市 哈泥河饮用水源地 二级 餐饮旅游 二级保护区内有山庄2个(荷韵山庄、山水源山庄),抗联英雄展馆餐厅1个,小饭店11个(铁柱饭店、渔夫码头饭店、金桥大酒店、高老庄饭店、海红饭店、赵钧饭店、小李狗肉馆、农家饭店、大众饭店、福财饭店、鑫玉农家院)。均未设置排污口。 在通化县光华镇建设一座人工湿地,将光华镇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通过沉淀、过滤、降解方式进行处理。 对位于通化县光华镇区内的5家小饭店,每户均设置小型餐厨垃圾收集设施,通化县光华镇统一对餐厨垃圾进行集中收集,转运到保护区外处理。对通化县和二道江区其他2家山庄、6家小饭店和抗联英雄展馆餐厅,属地政府进行拆除或关闭。 2018年10月 完成
7 通化市 哈泥河饮用水源地 二级 交通穿越     二级保护区内有二道江区桃源至通化县光华镇段公路约4公里,通化县二密镇至通化县兴林镇公路约12公里。 4月份制作警示牌。目前已安装到位,并积极宣传水源保护的重要性。 2018年10月 完成
8 通化市 哈泥河饮用水源地 二级 农业面源污染     二级保护区内规模化养殖场3户:于春宏蛋鸡养殖场;于春林蛋鸡养殖场;苏学华蛋鸡养殖场。 定期检查,要求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办理。制定应急预案。定期清除粪便运至保护区外。畜牧局制定联合检查方案。 2018年8月 完成
9 通化市 哈泥河饮用水源地 二级 农业面源污染     二级保护区内有耕地528公顷。其中二道江区20公顷,东昌区28公顷,柳河县80公顷,通化县400公顷。 按照《哈泥河水源保护区有机特色农业发展规划》推进。减少了农药、化肥的使用量。 2018年8月 完成
10 通化市 哈泥河饮用水源地 二级 生活面源污染     二级保护区内有居民10161人居住。其中二道江区571人,柳河县1201人,通化县8389人。 在通化县光华镇建设一座人工湿地,将光华镇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通过沉淀、过滤、降解方式进行处理。 设立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收集设施,将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统一收集外运处置。 2018年10月 完成
11 通化市 哈泥河饮用水源地   其它问题     水源区划不尽完善,需合理划定。 2018年5月,委托吉林省师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水源保护区区划调整编制工作。6至7月,进行了前期资料收集和现场踏查。8月,进行了初步的调整图画方案制图,形成了通化市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划调整图(初稿),区划调整技术报告初稿。9月,细化并完善区划调整报告及图件,再次审核了区划调整边界的细节界定。10月,通过省生态环境厅相关部门和专家初审。11月8日,市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11月12日,市政府向省政府提出报批申请,同日,省政府批转至省生态环境厅办理。11月14日,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调整论证会议在长春组织召开,目前正处于省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审核、审批阶段。 2018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