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自然资源局
Tonghua Natural Resources Bureau
通化市自然资源局
Tonghua Natural Resources Bureau
市政府并市委:
2025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扣“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建设总体目标,聚焦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突出问题,精准发力、狠抓落实,以法治力量护航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助力通化绿色转型、全面振兴。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始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推动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落地见效。局领导班子带头学法守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核心内容,局长许鹏专题部署学习贯彻工作,要求将依法行政贯穿全局工作各环节,法治工作机构全力做好服务保障。依托党组学习、办公会、党小组会等载体,常态化组织领导干部开展集体学习与自主学习,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全年组织学习重要讲话精神6次、法律法规8次,积极参加自然资源部法治建设培训班2期,持续开展干部能力素质提升行动,全面强化全系统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能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二)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一是严格落实依法决策机制。严把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在规划审批、土地供应、违法案件查处等关键环节,坚决按制度执行、按流程办理。全年制发规范性文件4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2次;召开规划会审会8次、审议项目89个,城乡规划委员会专业技术委员会4次、审议项目19个,土地收储供应会审会8次、审议用地37宗、面积108.09公顷,违法案件会审会16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6件,决策合法性、规范性持续提升。二是完善协同执法工作机制。加强与市城管执法局、通化铁路运输法院等部门联动协作,多次召开违法案件研讨会,构建齐抓共管、协同发力的执法格局。全年移送违建线索39个,出具合法性审查函68个,有效遏制违法建设行为;制定并公示行政检查事项清单11条,最大限度精简入企检查,优化营商环境。三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入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公开涉企执法监督投诉渠道,排查整改问题4项,健全制度2项,开展执法培训2次,坚决杜绝同类问题复发。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程规范记录执法过程,重大案件全部经法规科法制审核,全年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败诉案件,执法公信力不断增强。
(三)健全突发事件、矛盾调处化解体系,溯源治理畅通救济渠道。
坚持源头治理、多元化解,全力防范化解自然资源领域矛盾纠纷。规范信访办理流程,分类处置各类信访事项,全年办结信访案件76件,接待个人访180人次、集体访9批次,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全力保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全年办理各类群众诉求784件,工单办结率100%;局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372条,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82件,针对相关部门数据核查问询,均及时准确答复,无违规纠错情况,以公开透明规范权力运行。
(四)建立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始终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自觉接受司法监督,不干预、不插手司法案件,严格履行生效裁判文书,全力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纵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完善重点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台账,强化关键岗位、关键环节监督。全年依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2人次、组织处理8人次,以严的基调筑牢廉洁自律防线,确保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五)上一年度法治建设存在不足的整改情况。
针对上年度普法宣传不及时、业务能力有待提升等问题,靶向发力抓好整改。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通过自主学习、专家授课、专题培训、政策宣讲等多种形式,强化自然资源领域新法律法规学习宣传,针对新修订《矿产资源法》,参加国家级、省级专题培训5次,提升干部专业素养。加强与省厅及周边市(州)交流学习,借鉴成熟制度经验,参照省厅规范局内文件签批流程,明确岗位职责,结合本地实际优化工作机制,以制度完善倒逼业务能力提升,全面补齐法治建设薄弱环节。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思维融入执法决策不深不透,依法履职精准度不足。
部分干部法治思维树得不牢,处理复杂违法案件时,仍存在“重结果、轻程序”的倾向,对法律适用边界把握不够精准,导致个别案件办理周期偏长、执法文书不够规范。究其根源,是学法用法长效机制不够完善,学习形式较为单一,缺乏典型案例深度研讨和实战化演练,干部法治能力与新形势执法要求存在差距。
(二)法治监管体系不够完善,科技赋能与协同执法滞后。
自然资源监管仍以传统人工巡查、实地核查为主,无人机、大数据、卫星遥感等信息化手段应用不充分,对偏远区域、隐蔽性违法行为发现处置不及时,科技化、智能化监管体系尚未健全,法治监管现代化水平亟待提升。
(三)普法宣传针对性不足,供需匹配度偏低。
普法工作多采用传统形式,内容以法条罗列为主,针对企业用地、矿产开发、群众不动产登记、征地补偿等热点问题,缺乏精准化、通俗化解读,偏远乡镇、工业园区普法覆盖不够全面,政策知晓率不高,未能及时满足企业和群众法治需求。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与自然资源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带头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党内法规、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涉法问题;组织领导班子参加自然资源部法治培训2次,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督办,全力推动全局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四、下一年度工作打算
(一)深化法治思维培育,提升依法履职精准度。
制定分层分类学法计划,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业务骨干重点学、全体干部普遍学,常态化开展典型案例研讨、执法实操培训,建立执法与法制审核人员结对帮扶机制,重点提升法律适用、证据固定、文书规范能力,全面增强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履职水平。
(二)完善法治监管体系,构建现代化执法格局。
加大科技执法投入,优化“空天地”一体化监管网络,运用无人机、卫星遥感等技术,强化偏远乡镇、生态保护区、矿产集中区等重点区域监管,及时发现处置违法违规行为,推动自然资源监管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控”转变,筑牢自然资源法治保护屏障。
(三)精准对接需求,提升普法针对性。
开展普法需求调研,针对企业、群众不同群体法治需求,制定差异化普法内容,编制通俗易懂的政策指南、法律问答,聚焦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开展精准普法。依托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等重要节点,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普法内容,切实提升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营造全社会共同守护自然资源的良好氛围。
通化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