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通化市地方志专题>>方志天地

【通化市志(1986-2005)】第五篇 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章 代表大会 一、通化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时间:2021-08-10 来源:通化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一、通化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一届人大二次会议 1986年5月15日至19日举行,出席代表589人。会议审议并通过《通化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通化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通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关于通化市198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8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关于通化市198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86年财政预算报告》。会议选举马遇星、赵德芳、陈志钧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李承楚为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选举袁平为通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并报吉林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会议提出执行“七五”计划要坚持以城市为重点的经济体制改革,贯彻“巩固、消化、补充、改善”的工作方针,促进城乡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会议共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331件,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转有关国家机关和组织办理答复。

  一届人大三次会议 1987年3月27日至28日举行,出席代表491人。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政府工作报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198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8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198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87年财政预算报告》。会议选举朴在龙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张立田、劳国华、邵焕章、赵殿贵、戴成全为通化市一届人大常委会委员。会议通过了通化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会议作出了关于学习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教育维护安定团结的决定》的决议。《决议》要求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旗帜鲜明地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联系实际,立足本职,维护社会稳定,做好各项工作。会议根据10名市人大代表的提请,经过法定程序,确立“关于发展农村职业技术教育”为本次人民代表大会的议案。会议认为“七五”计划执行中根据情况变化和实际需要,市政府在制定年度计划时可作些必要的调整。会议指出基本建设要压缩膨胀的投资空气,坚决执行“三保三压”的方针。会议强调,通化市的经济建设要充分利用本地的区域资源优势和现有经济技术条件,开展适合全市特点的经济工作,要改善加强经济技术基础工作和经济发展的基础设施,把经济发展建立在积极可靠、长期稳定、后续有力的基础上。会议共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227件,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转有关国家机关和组织办理答复。 

  一届人大四次会议 1988年4月4日至9日举行,出席代表593人。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198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8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198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88年财政预算报告》。会议选举刘欣为通化市市长,选举张崇礼、张逸生、高夫义为通化市一届人大常委会委员。会议根据曾广厚等13名市人大代表的提请,经过法定程序确立“加强水土保持工作”为本次大会议案。根据通化市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的提请,依法确立“依靠科技进步振兴通化经济”为本次大会议案。会议指出,坚决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牢牢掌握“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是完成各项任务的根本保证。会议强调,要学习研究遵守经济规律,把经济建设、环境建设、各项事业、人民生活的发展速度、时序规模、比例关系建立在科学合理的基础上,在坚持人民长远利益的同时,搞好住房、水、气、路等民用设施建设,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需解决的问题。会议共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307件,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转有关国家机关和组织办理答复。

  一届人大五次会议 1989年3月2日至7日举行,出席代表578人。会议听取审议并通 过《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198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8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198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89年预算报告》。会议根据代表的提请,依法定程序确立“加强综合治理社会治安”、“减轻农民负担”、“加强中小学义务教育”为本次人民代表大会议案,由市政府组织落实,并向下次人民代表大会作出书面报告。会议共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231件,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转有关国家机关办理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