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Tonghua urban and Rural Construction Bureau
通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Tonghua urban and Rural Construction Bureau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建房函〔2024〕20号)、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建部<关于做好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吉建函〔2024〕17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统筹协调 2026年度住房任务安排,特编制本计划。
一、上年度计划执行情况
1.2025年市本级住房建设情况
市本级商品住房施工面积54.27万平方米,其中新开工面积15.18万平方米;计划交付面积43.95万平方米,约2427套。
2.2025年市本级住房保障工作情况
2025年,结合我市实际,开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和分配工作,截止2025年底,已成功分配入住84户,解决了新就业大学生、新市民、青年人、专业技术人才等“夹心人群”的住房困难问题;加强公租房管理,做好实物配租工作,通过现场抽签的方式为141户困难家庭分配公租房;为4114户经济和住房困难家庭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城中村改造征收居民128户、货币化安置167套。
二、本年度发展目标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以让人民群众住上更好的房子为目标,全面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完善“保障+市场”的住房供应体系,以政府为主保障工薪收入群体刚性住房需求,以市场为主满足居民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积极推动和支持将老房子改造为“好房子”,有效支撑住房品质提升。坚持以居住为主、以居民消费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的房地产市场发展方向,全面提升住房保障能力,着力解决新市民住房问题。建立“人、房、地、钱”要素联动机制,根据人口变化确定住房需求,根据住房需求科学安排土地供应、引导配置金融资源,实现以人定房,以房定地、以房定钱,促进房地产市场供需平衡、结构合理,防止市场大起大落。着力释放需求,着力改善供给,落实好一揽子政策措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持续用力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
三、战略举措和主要任务
(一)落实城市主体责任
落实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城市主体责任,坚持一城一策、因城施策,控增量、去库存、优供给,加强部门协作,密切跟踪市场形势,适时启用储备政策,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着力保持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运行。
(二)科学调控供应规模
根据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住房供需状况和市场调控目标,考虑人口流动因素,控制开发总量和供应节奏,稳定价格。科学调控供应结构,控制投资型住房消费,重点支持改善型住房消费。结合消费升级和产业转型的要求,创新住宅产品类型,引导住房供应满足多样化的居住需求,鼓励打造精品化产品,统筹推进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四好”建设。
1.2026年市本级住房建设预期目标
市本级商品住房计划施工面积35.432万平方米,其中新开工面积8.5万平方米;计划交付面积30.7万平方米,约1741套。
2.2026年市本级住房保障工作预期目标
2026年,结合我市实际,开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和分配工作;加强公租房管理,做好实物配租工作;预期为3375户经济和住房困难家庭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城中村改造计划征收居民197户、货币化安置201套。
3.2026年市本级住房更新改造目标
市本级本年度计划更新改造老旧小区7个、建筑面积2.24万平方米。
(三)满足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
落实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相关要求,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按照房地产项目“白名单”推送要求积极推进,指导金融机构有效对接,满足合理融资需求,做好“推送—反馈”的工作闭环。进一步压实房地产开发企业主体责任,改善自身经营状况,抓好项目建设。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真实反映资产负债、销售经营等情况,合规使用信贷资金,做好“发放—使用—偿还”的管理闭环。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促进金融与房地产良性循环。
(四)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实施保障性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多措并举,全力解决生活困难群众住房问题。持续完善我市住房保障管理体系,逐步扩大住房保障范围,满足新就业大学生、新市民、青年人、各类人才、农业转移人口等群体住房保障需求,切实提高保障性住房的运营管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发改、公安、民政、财政、人社、税务、金融、统计等各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充分发挥城市主体责任制等房地产长效机制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信息共享,立足发展大局,积极做好土地、资金、金融等资源保障,强化土地供应、产业布局、人口、城市更新等计划的联动协同,合力推进全市住房持续健康发展。区县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发展负主体责任,结合本规划,明确本地区各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和任务要求,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有序推进规划任务落实。
(二)加强实施保障
市自然资源部门科学编制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优化住宅用地供应结构,加强住房项目用地保障。市财政、发改等部门要会同市级相关部门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统筹好各级各类有关资金,建立多元化的资金筹措渠道,形成稳定的住房保障财政支持机制,因地制宜落实公租房租赁补贴政策。市税务、金融等部门要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税费、信贷方面的优惠政策,支持合理的住房消费需求。
(三)加强舆论引导
准确解读房地产市场形势和政策,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与市场预期,积极整治和维护市场秩序,奋力推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注:本计划所列指标属性均为预期性指标。
作者:局房管科
初审:于 婷 复审:邵 丹 终审:刘 铁